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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5-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全体会议材料    

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10日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检察长 郑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

深刻把握“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服务工作方针,重点围绕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自然生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结合汪清实际,突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确保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开展“科局包村、结对帮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先后选派两名检察干部担任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为帮扶村提供政策服务,协调解决问题。深入了解村情民意,开展法律咨询、扶贫帮困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党员、困难群众、特困学生36名,争取扶贫资金45万元

二、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净化良好政治生态。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2015年,职务犯罪检察部共查办案件29件4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2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13人。查办案件中,科级案件4件4人,处级案件5件5人。根据省州院指定管辖,先后查办了梅河口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刁某、公安局原副局长张某等政法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了图们市原常务副书记郭某、延边州商务局原副局长成某、综合处原处长金某、吉林省肿瘤医院原院长于某、吉林化工集团总医院原院长李某、通化市中心医院原副院长程某等多起职务犯罪案件,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第一上述案件的查办,在省内引起轰动效应,省、州院对汪清县检察院突破大要案的能力给予高度信任和充分认可。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松弛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11。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结合查办的吉大医院等医疗系统系列案件,为延边医院干部职工进行了一场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参加人数7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汪清建设。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责。刑事检察部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1件84人,批准逮捕50件67人,决定不批捕11件1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33件309人,提起公诉189件243人,决定不起诉3件3人,法院有罪判决率100%。  

----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于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一同参加现场勘验,加强对证据的合法收集,迅速明确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杀人等5起命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6件,针对来访群众给予满意答复,无重复访,继续保持涉检去省进京“零上访”。

四、全面开展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在原有立案监督方式的的基础上,转变思维,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深入侦查一线办案单位,查阅受案、立案等材料,了解查办案件情况。同时,加强对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执法活动监督,建立联系机制,强化监督力度。全年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23件23人。

----积极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我院始终把诉讼活动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追捕、追诉和纠正违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全年追捕1人,追诉7人,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件、检察建议3件。

----稳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5件。积极探索和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针对全县农村“粮种补贴”存在的虚报耕地面积套取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督促纠正不规范行为,帮助完善制度建设,收到良好效果。

----持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大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规问题,有效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7件。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66人次,深挖余罪案件线索12件。充分利用县司法局对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功能,加强动态监督。

五、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按照省州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院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院,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自7月1日起,历经两个月,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主任检察官选任,机构整合,人员调整对接等工作。9月11日,改革新机制正式运行实施

建立办案责任制,凸显主任检察官办案主体。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内设机构“大部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将原有17个职能部门整合为8部,组建4个业务部: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整合为职务犯罪检察部;侦查监督科和公诉检察科整合为刑事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整合为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原民事行政检察科设为民事行政检察部。组建4个非业务部:原政治处设为政治部;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技术信息科整合为检务管理部;原计划财务装备科设为检务保障部;增设监察部。“大部制”下不再设二级机构,直接把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的办案组织,去掉行政化,解决了机构过多、职能碎片、权责不清的问题。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行政编制实有人员,划分为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三类。目前,进入员额内检察官19名(其中主任检察官9名),辅助人员33名,行政人员4名。

全院干警以大局为重,思想稳定,心齐气正,按照相关程序,员额选任一步到位。经过近三个月的运行,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和思维方式明显转变,责任意识、接受监督意识和执业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中央统一部署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重大改革将不断深入,但我们的汪清政治基因永远不能变。坚决服从县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与汪清同呼吸、共命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坚决落实党委部署的工作要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办案上的规矩人,廉政上的责任人。

六、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突发性事件及时向人大报告,及时办理并反馈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向代表、委员编发《汪清检察》、赠送《检察日报》,对涉检舆情及时核查处理。全面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将案件程序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依法全部予以公开

七、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严格规范司法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不断增强在检察改革和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 高标准、严要求地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使各项检察工作“严”起来、“实”起来,不断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司法水平。

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8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方向,提出了29项整治措施,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处理,一项一项盯紧盯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明确了各类检察人员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标准,使司法行为规范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全院干警把规范司法作为一种内在的工作要求,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效果进一步提升,“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扎实,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各项工作再次实现整体升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真诚感谢

回顾2015年工作,我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自身规范司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监督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存在监督合力损耗;对检察改革的深度“精装修”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在县委、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坚定地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为建设幸福美丽汪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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