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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辩明思 与法同行”——县检察院举行“以辨明思·与法同行”辩论赛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宣布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以辨明思·与法同行’辩论赛现在开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4月14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辩明思 与法同行”辩论赛。


考题

美佳通讯公司销售部经理张丽(女)与王洋(男)结婚后夫妻关系长期不和,王洋无正当职业,经常向张丽要钱花,稍有怠慢便打骂张丽,张丽遂产生离婚念头。为防止离婚时丈夫在分制财产方面提过分要求,耍无赖,便向闺蜜好友刘芳(女)提出借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刘芳同意。张丽便用刘芳身份证办理中国银行的借记卡一张,并将家中现金存入该卡,卡和密码均由张丽自己掌握,从未告知他人。刘芳喜欢打麻将,嗜赌如命,多次向张丽借钱未还。2012年5月1日,又向张丽借钱,被张丽婉拒。2012年7月的一天,刘芳突然想起张丽曾用其身份证办理借记卡,便到银行谎称借记卡丢失,密码忘记,通过挂失并重新办卡的方法,取走卡内资金20万元,后全部用于赌博输掉。


控方观点

刘芳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辩方观点

刘芳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比赛现场





赛事分为立论、攻辩、自由辩和总结陈词四个环节。控辩双方紧扣案例辩法析理,有破有立,展开思维交锋,现场气氛紧张激烈。选手们立论即“亮剑”,直击要害,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正面直接证明己方主张。自由辩中你来我往、激烈交锋,以法为矛、用理作盾,攻防有序;总结陈词精辟独到,数次将赛场气氛推向高潮,呈现了一场紧张、激烈、高质量、富有感染力的比赛,使现场的观众产生强烈共鸣,赢得阵阵掌声。






现场回顾,精彩攻防


银行卡所有人对银行卡能够行使什么权利义务?

银行卡的申领人作为银行卡的所有人,具有人民币的活期结算和定期储蓄等账户基本功能,比如存款、取款、转账、查询、基金定投等交易权利,还有对银行卡的账户管理,停用、挂失、注销等权利。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卡里的钱归银行卡的开户人所有,这与本案案情是不一样的,提醒对方辩友要区分前情条件。

如何解释银行被骗主体和被害主体不一致?

对方辩友的问题正是三角诈骗的特点,三角诈骗是指有三方当事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基于错误认识,对财产进行了处分,实施处分行为,导致使被害人遭受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银行是对涉案钱款没有所有权但有处分权的受骗人。刘芳实施了欺骗银行的行为,银行相信刘芳为所有权人处分了张丽财产,被骗人银行与受害人张丽不是同一人,典型的三角诈骗。

辩论赛结束后,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总结点评,充分肯定了各组选手的表现,同时也指出选手们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辩论技巧、辩证方法、仪表仪态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辩论赛的成功举行,不仅考察了干警的法律理论功底,更考察了他们分析案例、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表达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以赛促学、比学赶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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