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负责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协调办案部门开展阅卷、会见等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刑事和解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
负责受理向汪清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汪清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监所检察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监察部
检查检察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举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内外部工作协调;
负责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人员纪律作风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