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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检察院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当中持续发力,服务县域发展大局,创新法治宣传机制,注重法治宣传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优质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法治学习,强化领导部署

院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职责,明确“主动发力,对外宣传”的工作思路,从校园法治、案件办理、扫黑除恶等方面部署工作,多方面、多层次的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确保宣传受众更广、宣传内容更宽、宣传方式更新的宣传成效。同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四大检察”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二)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汪清建设

我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批准逮捕26提起公诉112193人,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追加起诉遗漏同案犯7人,纠正侦查、审判违法行为1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1人,适用率98.84 %,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21件。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程序性违法问题,制发改进工作检察建议7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共审查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18件刑事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全覆盖,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5件,采纳率100%。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其中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与行政机关行政磋商21件,办理生态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共累计召开案件听证会7次,其中公开听证4次、不公开3次;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39件次,参加监督活动的当事人所在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合计61人。程序性信息发布案件238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教育建设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持续创新宣传形式,坚持线下线上同频发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将检察业务与新媒体创建工作全面融合,着力打造好新时代检察普法宣传矩阵。一是树立汪检线下普法宣传品牌,深化法治宣讲团建设。将汪检法治宣讲团更名为“红日”法治宣讲团,定制普法宣传手册,推出 “点单”式普法,根据乡镇、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的差异化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法治宣讲课程,让普法宣传最大限度贴近群众生活。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22次,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二是助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选取偏远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实现45所学校法治宣传全覆盖。三是强化新媒体建设,传递检察之声。做优做实“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创建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一点咨询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更新检察业务数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微信公众号总发布宣传信息775余条,原创信息74条。微博发布普法宣传信息4040余条,原创信息3519条,国家、省州县各级媒体采用300余次,切实实现了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相统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还不够具体、不够深入;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全面、不充分;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协调。这些问题、差距和短板,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找准症结,全力解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要通过经常性开展政治学习,创新形式方法,让全体干警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记“国之大者”,做到“六个坚持”,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谋划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担负起二十大报告明确具体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深化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建设,提高检察办案、检务管理科技含量和信息化运用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突出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着力推动标本兼治。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引领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积极推进平安汪清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形式,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三是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发展。继续完善“捕诉一体”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重点,把刑事检察工作做优。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加强虚假诉讼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围绕生效行政裁判和非诉执行等加强法律监督。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扶贫、文化文物等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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